质量管理与发展规划处是对全校工作监控、督查、考核、评价以及对学校发展进行规划的职能部门。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1.负责督查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。
2.负责学校各单位的年度考评工作。
3.负责学校质量管理监控体系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。
4.负责组织对教学、管理、服务和质量建设的满意度测评,征集意见和建议,形成督导报告,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。
5.负责对学校发展规模、办学层次、办学定位、改革发展等进行调研和论证,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方案、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。
6.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。组织论证并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;指导有关单位编制专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。
7.负责学校章程的制定工作并监督实施。
8.负责撰写学校质量年度报告、质量诊改工作;数据平台、教育事业统计的填报工作。
9.负责学校督导工作及督导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。
10.负责本部门教职工思想政治、廉洁教育等自身建设工作。
11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